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微生物肥料 (NY/T 1535-2007)

2017-04-19  来自: 鹤壁市百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4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理使用微生物肥料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微生物肥料的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 1113  微生物肥料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NY/T 111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3.2 目的微生物:target microbe
是指产品中含有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微生物。
4 基本原则
4.1 有利于目的微生物生长、繁殖及其功能发挥。
4.2 有利于目的微生物与农作物亲和。
4.3 有利于目的微生物与土壤环境相适应。
5 通用技术要求
5.1  产品选择
5.1.1 应选择获得农业部登记许可的合格产品。
5.1.2 根据作物种类、土壤条件、气候条件及耕作方式,选择适宜的微生物肥料产品。对于豆科作物,在选择根瘤菌菌剂时,应选择与之共生结瘤固氮的产品。
5.1 5.2  产品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5.3  产品使用
5.3.1 应根据需要确定微生物肥料的施用时期、次数及数量。
5.3.2 微生物肥料宜配合有机肥施用,也可与适量的化肥配合使用,但应避免化肥对微生物产生不利影响。
5.3.3 应避免在高温或雨天施用。
5.3.4 应避免与过酸、过碱的肥料混合使用,避免与对目的微生物具有杀灭作用的农药同时使用。
6 产品使用要求
6.1 液体菌剂
6.1.1 拌种。将种子与稀释后的菌液混拌均匀,或用稀释后的菌液喷湿种子,待种子阴干后播种。
6.1.2 浸种。将种子浸入稀释后的菌液4h~12h,捞出阴干,待种子露白时播种。
6.1.3 喷施。将稀释后的菌液均匀喷施在叶片上。
6.1.4 蘸根。幼苗移栽前将根部浸入稀释后的菌液中10min~20min。
6.1.5 灌根。将稀释后的菌液浇灌于农作物根部。
6.2  固体菌剂
6.2.1 拌种。将种子与菌剂充分混匀,使种子表面附着菌剂,阴干后播种。
6.2.2 蘸根。将菌剂稀释后,按6.1.4进行操作。
6.2.3 混播。将菌剂与种子混合后播种。
6.2.4 混施。将菌剂与有机肥或细土/细沙混匀后施用。
6.3 有机物料腐熟剂
将菌剂均匀拌入所腐熟物料中,调节物料的水份、碳氮比等,堆置发酵并适时翻堆。
5.2 6.4 复合微生物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6.4.1 基肥。播种前或定植前单独或与其它肥料一起施入。
6.4.2 种肥。将肥料施于种子附近,或与种子混播。对于复合微生物肥料,应避免与种子直接接触。
6.4.3 追肥。在作物生长发育期间采用条/沟施、灌根、喷施等方式补充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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